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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自網路)

 

今天在噗浪上看到一件讓我價值觀破洞(?)的事--就是「翻唱付費」的概念。

也就是我邀請一位翻唱歌手與我一起合唱、或是與其他我希望的組合一起合唱,便付給這些參與的歌手薪資。

 

我個人算是很早期就加入翻唱這個圈子,卻是在近期才聽說這樣的事情。

由於本身念的是設計相關的科系,所以對這類使用者付費的情形並不會特別感到奇怪,只是在翻唱這一塊卻是第一次聽說有類似的做法!我們這一代(?)大部分對於合唱、翻唱的想法是「邀請喜歡的朋友或是歌手,大家一起努力完成作品」,比較偏向互惠並獲得成就感的概念。有人願意邀請就很開心,感覺自己被肯定,大家的心態比較偏向把翻唱做為「興趣」經營。

 

然而隨著翻唱的領域漸廣,在台灣也漸漸有了在這區塊收費或是付費的想法。先說我認為這是好事,這代表前面提到的「使用者付費」概念愈來愈普及,要求別人利用自己的專業能力來完成一件作品,便算是聘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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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這樣的想法在翻唱圈內為何如此得不普及?

身為一位聽眾,或是一位翻唱歌手,您能想像這樣的行為是要收費的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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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大家先用其他角度來看看收費這件事吧!

http://www.plurk.com/p/kx3o0u

 

錢那些事前說好就好,不好揣測別人想法是衝再生或要求品質之類,我自己的狀況只是沒那麼多時間經營人際。

要「一起玩」也是要有基本交情,也要在對方有需求的時候配合,但我沒那麼多時間也不想那麼做

 

「其實也沒必要強迫自己理解或接受,就只是做事方法和看重的部分不同而已」

 

--kuya。

 

 

 

這應該是在討論中讓我獲益最多的部分,既然都是「興趣」,那麽錢的問題該是「接受的人就接受」,「不接受的人就不接這樣的案子」只是其延伸問題其實挺多的,有人收錢,有人不收錢;圈內更沒有所謂的「行情」,商業的價格太高無法做為參考……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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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現在的問題是,這個圈子缺少中間值,從免費直接跳到業界收費,所以大部分人會不習慣。

其他圈子地方,可能還會從免費→業餘興趣→實習→入門價格→商業價格,一路慢慢進化上來,價格慢慢提高,可以按照自己需求去找適合的對像。」

 

「現在如果能有個觀念為底,才能慢慢培養出中間值,中間的那群人才有辦法往更高邁進。」

 

--玄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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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NICO翻唱圈缺乏的就是明顯的劃分,「單純興趣」與「業餘興趣」其實有挺大的差異,以我自己與反證來舉例。

 

我屬於「純興趣」型歌手,所以對我來說,花在購買這些設備的錢,以及要花在一首歌上多久的時間把它唱好是我的「自我要求」。我參加LIVE所收的車馬費是「津貼」,我希望得到的是「個人名氣的宣傳」及「與同好交流的快樂」還有「完成作品的成就感」。

 

而將這一塊劃分於「業餘興趣」的歌手也許會認為設備的資金與他花的時間是他個人的「投資」。而不管投資的目地是賺些小錢(畢竟無庸置疑,目前是沒辦法靠這個維生的)或是個人的名氣,他的「投資」是為了這些「成果」。

 

後者絕對沒有任何問題,僅僅是有付出就有收穫的原則。而無論收錢或是不收錢,也都沒有所謂的黑白是非對錯。

只是在這樣的基本上還是興趣取向的圈子內,這樣的想法還不算是很普及。

我個人認為這還需要發展的空間及時間,只是希望大家該有「收錢並不是貪財,而是價值觀不同」的觀念。

如果你認為一位歌手不值得這個價碼,他自然會因為收費太高而沒落;如果一位歌手非常受歡迎,他自然可能會想往更專業的方向走,進而收費。這就是「市場」。同時伴隨著未來可能發生的削價競爭與比價。(老實說,有點演藝圈化了。)

 

這當然是代表台灣的翻唱圈子已經日趨成熟,我想這是好事。

當然這之中還有許多人情、友情、相互宣傳等等的考量,如果他人幫你宣傳,你是否該付費呢?友情價又該是怎麽算呢?

也許在日後慢慢浮出中間值的「行情」之後,這些自然會有解決方法。

 

 

「沒有任何東西是可以空手而得。」

 

 

興趣型的歌手要求愉快的體驗,業餘翻唱歌手希望得到實質回報。

在邀請朋友時,可以的話先搞清楚比較不會傷了感情。

當你在邀請不熟悉的他人參與你的活動的時候,請務必搞清楚這位有什麼樣的需求,以得到對雙方都好的結果。

 

而對更進一步有興趣的翻唱歌手們,也可以開始想想--

 

 

「我的歌聲,值得多少價碼?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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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原噗:http://www.plurk.com/p/kx9y4u

感謝所有參與討論,矯正我觀念及給我想法的朋友們!

如果有不當之處請通知我徹下,感謝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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